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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纳现金管理的注意事项

来源:西安临潼区会计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22/5/17 8:51:09

  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,应当如实说明支取现金的目的,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,由开户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支付。接下来给大家讲讲出纳现金管理的注意事项,感兴趣请往下看吧!

出纳现金管理的注意事项

  1. 企业应当按照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,并遵守有关存货限额的规定。

  2. 企业应当按照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加强现金收支管理。

  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汇入开户银行。当日送存有困难的,由储蓄银行确定送存期;开户单位支付现金,可以从账户内的库存现金支付,也可以从开户银行支取。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,即不允许“坐支”。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,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,并在批准的范围和限额内提取。同时,收入和支出必须入账。

  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,应当如实说明支取现金的目的,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,由开户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支付。

 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、交通不便、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给开户银行,由本单位的会计负责人签名和盖章,经开户银行审查和批准后支付。

  此外,不允许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代替库存现金,即不允许使用“白条顶库”;现金不得用于用途;银行账户不得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;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,不得保留账外公款,即不得“公款私存”,也不得设立“小金库”等等。

  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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